美国法律专业:范德堡法学院最全解读
由于法学院是直接为法律实务培育人才的,所以课程都是围绕法律实务而设计的,授课时教授们都是以实务和实证为讲解思路的,通常不讲什么体系、逻辑和思辨。范德比尔特大学法学院每一学期的课程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正常课堂教学课程,是最主要的,每门课程2-4个学分不等。以刚刚结束的2006年春季学期为例,开设的课堂教学课程计有(以英文字母为序排列):1.行政法;2.高阶证据学与法庭辩护(Advanced Evidence and Trial Advocacy);3.高阶法学研究方法(Advanced Legal Research);4.破产法;5.生命伦理与法律(Bioethics and the Law);6.黑人女权主义思想与激进种族女权主义运动(Black Feminist Thought & Critical Race Feminism);7.复杂诉讼(Complex Litigation);8.法律冲突;9.宪法;10.财产权的宪法保护(Constitutional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s);11.公司税务;12.公司法;13.刑事诉讼实务与程序;14.反就业歧视法; 15.证据学;16.家庭法;17.联邦法院与联邦系统(Federal Courts and the Federal System);18.联邦税法;19.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Constitutional Law);20.公共卫生政策;21.国际环境法;22.国际法实务;23.律师公司财务概论(Introduction to Corporate Finance for Lawyers );24.法律与经济初阶(Introduction to Law and Economics );25.土地利用规划(Land Use Planning);26.资本市场的法律与财务(Law and Finance of Equity Markets);27.网络法律(Law of Cyberspace);28.娱乐业法律(Law of Entertainment Industries );29.信息收集的方法与伦理(Methods and Ethics of Information Gathering);30.谈判技巧;31.合伙税务;32环境私法及其自觉遵守(Private Environmental Law & Voluntary Compliance);33.专家责任(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34.公共教育法;35.国际公法;36.政治过程中的种族、性别及其表现(Race, Gender & Representation in Political Process);37.证券法;38.性别取向与法律(Sexual Orientation and the Law); 39.社会选择、公平与法律(Social Choice, Fairness and the Law);40.法庭辩护( Trial Advocacy,该门课程同时有五位教师开设,分成不同阶段);41.遗嘱与信托法( Wills and Trusts)。
第二类课程为法律诊所课程(Clinic),教学方式以模拟实习和讨论为主,1个学分,通常每个学期开设4-5门。这个学期的诊所课程有:1.商法诊所教学;2.青少年与家庭法诊所教学;3.民事诉讼法诊所教学;4.社区与经济发展诊所教学
第三类为专题研讨课程(Seminar),通常一门课程只有4-5次,1个学分。这个学期开设的讲座计有:1.高阶知识产权法专题研讨;2.高阶劳动与就业法专题研讨;3.公司董事会专题研讨;4.比较公司治理结构专题研讨( Comparative Corporate Governance Seminar);5.宪法原理专题研讨;6.伊斯兰法专题研讨;7.法律与政治专题研讨;8.法律、生物学与人类行为专题研讨(Law, Biology and Human Behavior Seminar);9.公共选择与公法专题研讨(Public Choice and Public Law Seminar )。
第四类是额外课程(Extracurricular),大部分计学分,少数不计学分,授课方式包括讨论、模拟法庭、校外见习等。这个学期开设的有:1.竞争团队( Competition Team);2.娱乐业法律与实践;3.跨国公司法;4.法律评论;5.法律援助协会;6.公司董事模拟法庭;7.旅游团队模拟法庭;8.公司合并与兼并的交易动机(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Deal Dynamics);9.专利诉讼(Patent Litigation);10.公司重组( Corporate Restructuring);11.公司治理结构与控制(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Control);12.世贸组织的纠纷解决机制(WTO Dispute Settlement);13.国际贸易实务(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
从以上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大部分课程与国内法学院开设的相同或类似,但有不少课程我们没有。纯理论性和学术性的课程极少,绝大多数都是围绕法律职业的。课程类型的多样化也是与我们的区别之一。
这里的法学院没有像国内的班级概念,只有年级的概念,所有课程都是针对所有的学生开放的,所以,一门课程,教室里听课的学生既可能是一年级的,也可能是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在四个大类的课程中,学生都得选满规定的学分。
法学院的学生很自先说自由。
一是选课自由。每学期期末时法学院会把下一学期的所开课程全部发在法学院的网站上,注明每一课程的名称、课时、主讲教师、学分、推荐使用教材、上课教室与时间、需要提交作业的次数与时间、期末考试方式与时间等,供学生决定是否选修该门课程。没有所谓的必修课程,全是选修课。学生只要按规定选满每一大类的课程中的最低学分即可。你如果有自信,第一个学期就可以选那些一般到三年级才敢选的课程。当然,你也可以到三年级时才选修那些最基本的课程。学生完全是根据自己的兴趣、感觉和时间安排等因素选课。
二是上课自由。比如你可以穿拖鞋去教室,只要不发出“嗒啦嗒啦”的声音就行。夏天可以穿短裤,女生可以穿吊带衣。老师上课时学生也可以进出教室,只要尽量不影响他人就行。
三是听课自由。比如可以在老师讲课时随时举手提问;比如你实在不想听了或者有什么急事时可以走人,不需要跟老师打招呼。你可以一边听课一边在电脑上玩游戏或上网看新闻(每一座位下都有电源和网络接口,学生上课都带笔记本电脑的,当然你不能弄出声音出来)。听课听累了可以到教室旁边的休息室休息,或者干脆在舒适的沙发上躺一会(教室周围都有宽大的休息场地供学生休息)。
四是吸烟自由。课间休息时可以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学校没有禁止学生吸烟的规定,这对烟民来说太重要了。跟欧洲一样,这里女生吸烟的似乎多于男生。我自己是个烟民,但每每看到那些窈窕淑女吞云吐雾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五是使用学校和法学院的各种资源的自由。比如法学院的图书馆对所有学生开放,晚上都开放到11点钟。借阅图书可以通过网络续期。法学楼很多地方都摆放着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学生通过输入自己的密码都可以自由使用,你可以在宿舍或外地随时通过电脑发出打印指令而打印文件,也可以通过网络提交作业。学生可以凭学生证免费使用学校的所有体育设施甚至市内的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等等。
六是不需要写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不用为论文写作特别是答辩能否通过而操心。论文是考察和检测一个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而法学院教育属于法律职业教育,并不是培养法学研究人才的,所以不需要以论文的方式判断学生能否毕业,这与以学术研究为培养目标的法学博士不同。国内本科生都要写所谓的毕业论文,结果绝大多数都是些资料汇编之类的东西,耽误学生很多时间,也浪费老师很多时间,花的都是无用功。依我看,法律硕士本来就是像美国法学院一样的职业教育,而法学硕士又被缩短为两年,学生哪有什么时间写论文,所以都应当取消所谓的毕业论文项目。
但是,千万别以为你可以“混日子”,法学院的学习可是很辛苦的呢。这主要是由就业机制和就业形势决定的。美国有200余所法学院,每年毕业的学生有几万人。通常,三年的J.D.学习中,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结束后,学生就要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如果实习结束后单位满意,就可以签订工作合同,获得就业机会。联系实习单位时,能否成功最主要的就得看已经过去的三个学期的学习成绩了,如果成绩优秀,比如都是A,或者大部分为A少数为B或B+,或者有一两门是A+,那成功的可能性就极大。如果成绩都是B或B以下,或者C、D占了多数,那就比较惨了。毕业时如果没有单位要你,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后果可想而知。而且这里不像国内,本科毕业时就不了业还可以考研,研究生毕业时就不了业还可以考博,这里基本上就这么一次在法学院学习的机会。所以,就业这第一个因素,就已经使得学生不敢怠慢,必须争取好成绩,进入年级的Top Ten,才能做到胜券在握。
其次,要想取得好成绩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每一门课程,除老师推荐的教材外,还会指定一大堆需要阅读的材料,包括大量的案例,上课时老师会随时点名让学生讲述案例情节,介绍相关观点,分析案例,如果回答不出来,一次好说,两次、三次都这样,那这门课程你几乎是不可能得A的了。一门课程只有一个学生能够得到 A+,不允许有第二个,而得一个A+对于联系实习单位和找工作太重要了,所以大家都在较着劲呢,哪里还敢“由你玩世界”!通常,如果第一次联系实习单位就成功了并且很理想,那后面的一年多时间就好过了,成绩的压力小了,所以有的一年级的学生喜欢选主要针对三年级的学生开设的课程,因为三年级的学生通常不需要太用功了,这样自己有机会在这门课程上拿个A之类的成绩。
再次,绝大部分课程的成绩除了平时成绩外,期末考试是最重要的,而期末考试通常都是开卷的,或者仅是提交论文(老师评分必须给出理由,学生有权利对自己的成绩提出异议,要求老师解释),这比闭卷考试难度大多了,需要看阅大量的资料,更难以做到“临阵磨枪”,突击复习,所以平时就得抓紧。很多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法学院学习的第一个学期或第一年由于语言上的障碍加上对授课方式的不适应而往往成绩不太理想,好在他们既聪明又勤奋,一般第二个学期或第二学年就能赶上来。
这些大约可以称之为“宽进严出”的机制显然是合理的和公平的。
教授工作会
法学院有一个Staff WorkShop,国内没有与之对应的制度或做法,姑且译作教授工作会吧。但它是纯学术性质的,不讨论其他问题,哪一天举行是灵活的,但若举行则固定在中午12:00至1:00之间,通常每周都有一次,所有法学院的教师都参加,为时一个小时。秘书通常会提前一周或更长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老师,并附上本次演讲的主讲人姓名和题目。主讲人来自美国各大学的法学院教授、法官或律师(当然以教授居多),题目通常都是其最新研究的课题和尚未发表的论文,先由主讲人用25分钟左右介绍自己的主要观点,然后由教师提问或评议,主讲人再回应或相互讨论。在有此类教授工作会时,法学院都提供免费午餐,大家一边吃,一边进行会议。
这个教授工作会很有意思,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几点:
一是不分专业,所有的教师都参加所有专题的会议,不管你是民法还是刑法,宪法还是国际法。这与国内区分专业开学术会议不同。我参加的工作会其主题涉及到对总统行政权力的司法制衡、机动车保险事故的赔偿、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判断与采信、WTO与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与立法、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移民法改革的思路、非裔美国人(African American)法律地位的历史与将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最新动态等,几乎函括了所有的法学专业。同一专业的人可以就专业问题提问或讨论,不是这个专业的也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至少可以从研究方法、论证思路、结论的科学性或公允性等发言或提问。它有利于教师了解美国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教授之间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而且有利于主题发言人通过讨论完善自己的研究课题或论文。
二是校际之间的信息交流意义突出,大部分主题发言人都是来自其他法学院的,他们或是专程受邀来作演讲的,或是到范德比尔特大学作短期或长期讲学而应邀作主题发言的。当然,其中也有范德比尔特大学法学院自己的教授作主题发言的。
三是形式活泼,气氛轻松。我第一次参加时以为一定要西装革履,结果发现不少教授是穿着休闲服来的,这对不喜欢穿西服的我来说是个好消息,以后我都是穿休闲服参加会议的。主题发言人也很随意,可以衣冠楚楚,也可以不修边幅;可以站着讲,也可以坐着讲;可以用投影仪,也可以用黑板,或者什么也不用;听者可以在自由发言时提问,也可以在主题发言人演讲时插话。有一次,法学院院长Rubin教授作演讲,演讲时他有几次单腿站立,双手搬起另一只腿搁在座椅上。但大家都很认真和投入,几乎没有迟到或早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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